11月12日,涟源市总河长会议在涟商总部举行,涟源市委书记谢学龙作讲话,市委副书记、市长刘杰主持会议,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曾小坤宣读表彰决定,副市长邓文旦作工作报告。
涟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梅国华,市委常委谢永东、孙纬辉、李南新及全体市级河长,河道警长,河道检察长,各乡镇办总河长,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。
近年来,全市上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,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“守护好一江碧水”和“不搞大开发、共抓大保护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坚持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的理念,在落实河长制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,取得了积极成效,机制体制更加健全,治水管水更有实效,爱河护河氛围更加浓厚。
谢学龙强调,全面推行“河长制”,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应有之义,是维护河湖健康的治本之策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向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看齐、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,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、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认识和加强河湖管护工作,真正把生态摆在优先位置、把绿色作为发展底色、把“守护好一江碧水”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,一仗接着一仗打,一个堡垒接着一个堡垒攻克,守护好涟源的绿水青山,确保中央、省委和娄底市委决策部署在我市落地见效。
谢学龙指出,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,抓实重点任务,紧盯问题不放松,加大河流污染防治力度,围绕水净目标,加强河库水域管理保护,夯实工作基础,创新河湖管理体制机制。要始终坚持守河有责、守河担责、守河尽责,严格责任落实,着力形成推进“河长制”工作强大合力,推动全市“河长制”常态长效。